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个案不同,赔偿项目、标准以及证据要求都不一样,切勿机械理解。我们一直认为,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律师来处理,这样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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