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时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过期,保险理赔吗?

作者:郑君律师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1-02-24 09:01:49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认为,从业资格证过期不影响保险理赔,虽然,保险公司会提出拒赔,或者打折理赔,但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去答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商业险免赔条款已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2.营运车辆驾驶员需取得从业资格是相关行政部门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性规定,并非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驾驶员虽未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但其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应认定其具有驾驶案涉车辆的资质和能力。从保险合同约定内容看,如果仅以驾驶员没有取得货物运输营运资格证即否认驾驶员驾驶营运用机动车的能力,进而认定加重交通事故风险,允许保险公司一概不承担赔偿责任亦存在显失公平之处。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并非是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系违反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与本案损害结果发生并不存在民法上的因果关系,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承担。

4.该商业保险合同仅约定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但未明确“许可证书”、“其他必备证书”具体为何种证书的,因条款指向内容不明,也应视为未有效履行保险法第十七条的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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