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基本案情原告荣宝英诉称:被告王阳驾驶轿车与其发生刮擦,致其受伤。该事故经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滨湖大队(简称滨湖交警大队)认定:王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荣宝英无责。原告要求下述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3000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4元、营养费1620元、残疾赔偿金27658 05元、护理费6000元、交通费800元、精神损
湖州地区交通肇事罪支持精神抚慰金的相关案例(总结: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支付,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近期法院支持,部分以前的法院不予支持。)【案号:(2019)浙0502民初6779号 (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事实如下:2019年8月2日16时11分,被告郭兴龙驾驶浙E×××××小型普通客车沿杭长桥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湖州市市区水务集团路段时,与在人行横道内由东往西推行自行车横过道路的史
经典案例分享:乘客刚从公交车下来,就被一辆电动三轮摩托撞伤,公交公司是否要赔偿?近日,宁波市高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随着该案判决的生效,原、被告之间横跨近4年的诉讼得以终结。下车时被撞成重伤2016年11月,张某乘坐的某路公交车行驶至一公交站站台附近时,司机将车辆停在离站台横距约四五米远的位置,车身尚有一半挂在机动车道上,便开启车门让乘客下车。张某此时突然发现自己坐反了方向,匆忙下车
典型案例分享:金华婺城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时,查明金华市道交救助基金中心预先垫付了受害人的部分医药费。依据婺城区法院与道交救助中心联合制定的《垫付救助金追偿、交通事故受害人困难补助工作协作机制》,法院即将道交救助中心列为案件第三人参与诉讼,并当场调解成功。这也是协作机制建立后处理的第一起案件。作为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填补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