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作者:郑君律师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2-18 20:00:00

问: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新规链接:《民法典》第1214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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