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

作者:郑君律师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9-06 18:39:24

2022年辽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12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51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


2021年辽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21年1月23日,辽宁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辽宁省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8元,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辽高法[2020]7号)规定辽宁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2738元/年进行计算。


2020年辽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19年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20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7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8元。

2019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220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355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030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5264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业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7237元

采矿业 79513元

制造业 73407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9640元

建筑业 61211元

批发和零售业 62007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645元

住宿和餐饮业 44269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8575元

金融业 117214元

房地产业 63111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541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99162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221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970元

教育 84836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481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0188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3039元


2020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人格权纠纷项下和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案件(不含2020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发回重审案件);一审试点上诉后的二审案件;一审、二审生效试点案件的再审审查案件和再审案件;2020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立案受理的第一审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来计算赔偿金额,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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